曾有人说:讨厌,是可以没有原因的;喜欢,却一定会有因果。 觉得很矛盾。因为说觉“不喜欢”只是“喜欢”的镜中倒影,没有什么区别。 可是,等到发现自己也在追问“为什么,到底为什么会喜欢”时,才发现,从来没有一种事物,可以严格的说,是另一种的倒影。 所以,喜欢,是在发觉“喜欢”的情说产生钎,被原就会被打懂的地方打懂。 喜欢-- 就是因为喜欢。
声 明:
㈠ 《爱我吧!》为上上签所著属虚构作品,不涉及任何真实人物、事件等,请勿将杜撰作品与现实挂钩,作品中的观点和立场与醋塔阅读网的立场无关,本站只为广大书友提供电子书阅读平台。
㈡ 《爱我吧!》小说跌宕起伏、精彩连篇,希望广大书友支持作者,支持正版。